什麼是設計?

設計滲透了我們生活的各個層面、各種事物。鍋碗瓢盆、衣帽鞋襪、車、房、各種食衣住行育樂的物件、數位介面、消費體驗、官僚結構、稅務系統、甚至貨幣概念等等,無一不是被設計出來的。

設計無所不在,但設計到底是什麼呢?相較於這兩個字的普遍,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,似乎出乎意料的匱乏。

「什麼是設計?」去問十個人這個問題,大概會得到十種不同的答案吧。對於設計,我們並沒有一個全體共識的定義。在這個層面上,設計跟藝術一樣:什麼是藝術、什麼是設計,都只是憑一個感覺而已。

但僅憑感覺來理解設計,夠嗎?設計不僅形塑了你我生活、工作、互動的方式,也以各種實體、抽象、經驗、制度等型態滲透了我們的日常。影響力如此之大,設計絕對值得比感覺之外更嚴謹的理解與定義。

作為一個對設計有濃厚興趣的人,我總覺得,如果無法精準的回答「什麼是設計?」這個挑戰性的提問,一直靠著感覺得過且過,我就永遠無法真正的理解設計。所以我不想再拖延了。我想挑戰定義設計,並且理解設計的本質。

那,我們該從何下手呢?

成果、形式,與過程(Output, form, and process)

最直覺簡單的起點,絕對是設計的成果(output),特別是它的形式(form)。開頭提到的那些事物(鍋碗瓢盆到貨幣概念),都是所謂的成果,並且以不同的形式呈現(比如各式各樣的碗筷樣式)。因為成果和形式都可以直接被看見、觸摸、或感受,用它們來定義設計是最容易的選擇。

但成果的形式是變幻萬千的,可以靜態或互動、簡單或複雜、有形或無形、具體或抽象。在這種流動的地基之上,不可能建立任何穩固的定義。所以成果和形式都無法成爲定義設計的關鍵要素。

不過,大家都說設計就像冰山一樣,可見的成果只是表象,水面下的才是設計的本質。那麼,水面下的東西——也就是產出成果的過程,會不會才是定義設計的關鍵呢?能不能用過程來定義設計呢?如果這個假設為真,我們應該能找到一個驗證式的公式:如果一個過程的所有動作都能符合公式的條件,這個過程就是設計。

但現實是,設計過程根本無法標準化。它可以是五秒鐘的塗鴉,也可以是五年的大工程;可以是直線式的開發,也可以是不斷循環的迭代;可以是憑直覺的創作,也可以是系統化的發展。這種多樣性告訴我們,光是過程,也遠不足以定義設計。

以設計思考(Design Thinking)為例,雖然這個框架試圖濃縮設計成五個簡單的步驟,並且在商業和教育領域大受歡迎,但很多設計師都認為這過度簡化了設計的專業與複雜性。就跟軟體界試圖標準化流程卻失敗的敏捷(Agile)開發一樣,這種來自實業人士對標準化流程的批評代表:沒有一個單一的過程公式可以滿足所有多樣的設計行為。

那麼,如果成果、形式和過程都無法定義設計,或許我們得挖得更深,甚至於過程之前的部分,才會有一絲線索。

解決問題(Problem-solving)

「設計就是要解決問題」是一個被廣泛接受的說法,我以前也認同這個觀點,把設計當成解決問題的工具。但現在看來,這個說法並不完整。

確實,很多設計都在解決問題,但設計不總是需要解決問題。比如說,一個純裝飾的花瓶,或一個概念性的視覺介面,都可以單純為了探索而設計。而且,解決問題這件事也不是設計的專利——藝術、科學、商業,都能用各自的方式解決人類的問題。

雖然解決問題也不是定義設計的關鍵,但這個思考方向提供了兩個關鍵的拼圖:目的與需求。

從頭開始,讓我們把獲得的線索一一擺上檯面。首先是成果與形式,再來是過程,最後是目的與需求。從左到右,可以發現,這些要素是可以先連的——環環相扣出來的是一段路徑,一段從無到有的旅程:成果是終點,過程是路徑,而目的與需求(也就是意圖(intention))則標示了起點。

意圖(Intention)

一開始,我試圖用「有意識的意圖」(conscious intention)這種刻意創造某個東西的驅動力來定義設計。用意識作為標準的話,似乎能夠區分出什麼不是設計:沒有特定目的的幼童塗鴉,或是動物基於本能築巢,就不是。

但用意識來定義設計太困難了。畢竟,我們要怎麼判斷一個意圖是不是有意識的?另外,假設所謂的設計意識真的存在,那要怎麼驗證它呢?由於意識本身仍是人類無法破解的科學謎題,這些都是無解的問題。我們或許能感受到自己的意圖,但沒辦法驗證別人的意識。因此,意識也是一個不可靠的判斷標準。

但忽略掉意識這個要素,意圖本身倒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線索。

意圖是火種,是人類原始的需求、靈感、慾望,是驅使我們創造、解決、表達的動力。在從無到有的創造路徑上,意圖就是一切的起點。

設計是意圖-過程-成果的連續體

透過前面對成果、形式、過程、和意圖的探索,我們發現了,任何一個單一元素都無法獨自定義設計。同時,我們也理出了一段設計的路徑。

設計始於意圖,然後經過一系列探索、迭代、優化、可長可短、可簡可繁的過程,最後在可實可虛、有形無形、千變萬化的成果中實現最初的意圖。

再一次的把這些要素拼在一起,看著這段創造的路徑,答案其實就呼之欲出了:設計就是意圖-過程-成果的連續體(intention-process-output continuum)。

也就是說,設計就是意圖、過程、與成果這三個要素相連而成的歷程。

單有意圖,只是做白日夢;單有過程,只是做工藝;單有成果,只是作爲一個物件。但當一個人、一個團體、或是一個組織串連這三個元素,從意圖起始、經歷一段過程、最終產出一個成果,這個歷程、這個連續體就是設計。

我認為這個「意圖-過程-成果的連續體」定義可行。首先,這個定義具有高度包容性,所以不論時間、努力和複雜的程度,各種類型的設計都可以被涵蓋與包容。

更重要的是,這個觀點解釋了為什麼設計會無所不在。因為從無到有、從意圖到成果的歷程——也就是意圖-過程-成果的連續體——是一切人類創造的必經之路。也就是說,設計作為這樣的連續體,是人類創造行為的必要。

因爲不可避免,設計無所不在於我們所有的建設與成就之中,也就合理了。

無所不在不等於簡單

最後,我想強調:無所不在不等於簡單。設計如此普遍,不代表設計很容易。

舉例來說,煮飯是一個普遍的人類活動。多數人都會煮飯,要煮出一頓能吃的飯菜並不難,但要維持高品質的美食輸出就是另一個層次的挑戰了。

設計也一樣。再次提醒,因為設計是意圖-過程-成果的連續體、是創造的必經之路,所以就算沒有明確意識,一定創造過什麼東西的你我,也一定設計過什麼。但大家都做過、都能做不等於大家都能一直做、做得好。要持續產出優質的設計,是需要修煉、技術、工藝、和經驗的。

設計確實無所不在,但好的設計並不是。要做出好的設計,只有一個方法:在整個意圖-過程-成果的歷程中,盡善盡美的、問心無愧的做好每個部分。